中新網12月15日電 法制日報消息,截至11月底,中央企業報送需要協調的法律糾紛案件137起,涉案金額185億元,大部分已得到妥善處理,國資委今年將抓緊出臺《中央企業重大法律糾紛案件管理辦法》。
國資委日前已就起草的《中央企業重大法律糾紛案件管理辦法》征求意見,規定中央企業發生重大法律糾紛案件,應當自案件發生之日起1個月內報送國資委備案,并報送案件涉及的企業重大決策的形成過程。
國資委主任李榮融表示,明年將進一步完善法規和規章制度,抓緊出臺《中央企業授權經營暫行辦法》、《中央企業重要子企業重大事項管理暫行辦法》、《中央企業重大法律糾紛案件管理辦法》等法規規章,并抓緊修訂和完善國有資產評估管理、企業國有產權管理、境外企業國有資產監管等方面的法規和規章。(辛紅)